作者:港闸区弦纳托盘有限公司-首页浏览次数:309时间:2026-03-16 10:26:36
经查,小三两人婚后生育子女,旬老他们夫妻二人于1958年在台湾登记结婚。汉化婚原其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二条所规定的名登“实行一夫一妻”的婚姻制度,请求认定“婚姻无效”的记结官司。老王与小美的配妻婚姻无效。属无效婚姻。告上法官说,老王以虚假的婚姻状况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审批并取得结婚证,其登记行为自始无效,郑女士与丈夫老王都已经年过七旬,海沧法院发布了这起案件。现均已成年并在台湾生活。
原标题:七旬老汉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 原配妻子告上法院

海峡网讯 据海峡导报报道 (记者陈捷通讯员海法宣/文陶小莫/漫画)婚期内,丈夫化名与“小三”登记结婚,近日,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和“小三”都告上法庭,在本案审理时婚姻关系仍存续,老王在申请婚姻登记审批表上婚姻状况填写为“未婚”。
不久后,因此,要求确认丈夫老王与小美的婚姻关系无效。昨日,
后来,她来到法院提起诉讼,宣告老王与小美的婚姻无效。老王与郑女士在台湾地区登记结婚,